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卫生、体育 \ 体育 |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 号 | 内政办字〔2005〕339号 |
成文日期 | 2005-11-10 |
索 引 号 | |
主题分类 | 体育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 号 | 内政办字〔2005〕339号 |
成文日期 | 2005-11-10 |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为了推动我区体育事业的健康发展,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对各盟市《内蒙古自治区(2001—2005)盟市体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以下简称《责任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盟市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按照《责任书》的各项要求,对2001至2005年的体育工作进行细致、全面的自查,按时完成自查报告,并按照自治区体育局《落实〈内蒙古自治区(2001—2005)盟市体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基础档案管理工作规定(试行)》(内体办字〔2002〕15号)的要求,用A4纸认真打印填写各类档案表格备查。
二、自治区人民政府将于2005年12月派出由自治区体育局、发改委、财政厅等部门组成的检查组,前往各盟市进行检查。检查方式:听取盟市体育工作报告,检查体育工作档案,实地抽查部分旗县(市、区)和部门,与盟市座谈并交换意见。
三、此次检查采取分组的方式进行,共分4个小组。第一组检查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第二组检查赤峰市、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第三组检查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第四组检查巴彦淖尔市、乌海市、阿拉善盟。检查组赴各盟市的具体时间由自治区体育局另行通知。
二〇〇五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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