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内蒙古自治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4-05-17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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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切实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推动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自治区结合实际,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的背景

蓝天保卫战是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中之重。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调整优化,聚焦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全面推进工业、燃煤、机动车、面源等污染的综合治理,着力解决突出大气污染突出问题,全区空气质量改善成效显著。2023年,全区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23微克/立方米,较2015年下降37.7%;优良天数比例为90.2%(扣除异常沙尘天气影响),较2015年提高4.0个百分点、重污染天数比例为0.2%,较2015年下降0.5个百分点;空气质量达标盟市由2015年的5个,增加到11个。虽然我区空气质量得到明显改善,但对标美丽中国建设目标还有一定差距,空气质量从量变到质变的拐点还没有到来,大气环境形势依然严峻,产业、能源、交通运输结构性压力尚未根本缓解,大气污染防治成效还不够稳固。《实施方案》的出台体现了自治区党委、政府对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的坚定决心,将有力推动全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现全区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二、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面向2035年美丽中国建设目标,认真落实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总要求,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以减少重污染天气和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为重点,以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主线,加快补齐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氮氧化物减排短板;强化呼包鄂、乌海及周边地区、赤峰、通辽等区域大气污染协同治理;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完善大气环境管理体系,提升污染防治能力,扎实推进产业、能源、交通绿色转型,实现环境、经济和社会效益多赢,为建设美丽内蒙古打下坚实基础,把祖国北疆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构筑得更加牢固。

三、主要目标

《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区细颗粒物(PM2.5)浓度比2020年下降7.1%,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0.7%以上,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0.5%以内;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10%以上。乌海市及周边地区PM2.5、颗粒物(PM10)浓度比2020年分别下降12.6%、10.5%,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2.8%以上,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0.2%以内。”

四、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十部分,30条内容。

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划定了我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明确了到2025年全区和乌海市及周边地区的主要环境空气质量目标和全区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

第二部分至第十部分提出了九项重点工作任务。

一是促进产业绿色转型升级。包括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开展传统产业集群升级改造、加快实施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3项内容。

二是推动能源清洁高效发展。包括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加大燃煤锅炉淘汰整治力度、实施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持续推进清洁取暖改造4项内容。

三是推进交通绿色低碳转型。包括持续优化调整货物运输结构、加快提升机动车清洁化水平、强化非道路移动源综合治理、加强成品油质量全过程管控4项内容。

四是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包括深化扬尘污染综合治理、推进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3项内容。

五是强化多污染物协同减排。包括强化VOCs全流程全环节综合治理、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深度治理、开展餐饮油烟和恶臭异味专项治理、推进大气氨污染防控4项内容。

六是完善大气环境管理体系。包括强化区域联防联控、完善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2项内容。

七是有效提升监管能力。包括完善监测监控体系建设、强化大气环境监管执法、提高科技支撑能力3项内容。

八是健全法规标准和经济政策。包括推进法规和标准体系建设、完善价格激励约束机制、发挥财政金融引导作用3项内容。

九是积极开展全民行动。包括推进信息公开、实施全民行动2项内容。

五、主要特点

《实施方案》结合我区实际,全面落实国务院《行动计划》,主要特点有三个突出。

一是突出重点区域。《实施方案》充分考虑“十四五”以来我区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大气污染传输扩散规律以及污染排放特征,在重点区域划定时,优化了呼包鄂大气污染控制区,新增了巴彦淖尔市临河区、通辽市科尔沁区和赤峰市元宝山区、宁城县等地区,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控力度。

二是突出系统治理。《实施方案》坚持产业、能源、交通三大结构优化调整,继续推进减煤、控车、治污、抑尘等措施,通过加强重点行业污染深度治理和强化VOCs全流程全环节综合治理,突出氮氧化物、VOCs等多污染物协同减排;同时提出有效提升监管能力,健全法规标准和经济政策,利用法治、市场、科技、政策等手段多维度、多层次共同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三是突出联防联控。《实施方案》提出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联治“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测、统一执法、统一污染防治措施”五统一要求,进一步加强乌海及周边地区、呼包鄂区域、赤峰、通辽、巴彦淖尔市部分区县大气联防联控力度,推动开展联合交叉执法,加强与相邻省区的联防联控工作,共同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



信息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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